对私交易,10万以上就要小心!
2020年6月12日,央行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其中,落地实施阶段为2021年6月前,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始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试点。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金融机构大面积监管可疑和大额交易
2021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根据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分局2021年6月23日的公告,广州市南松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利用个人账户收款偷税被查,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还要接受罚款。
该公司2016年-2020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未申报纳税:
1. 2017年-2020年1月,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管理费1,824,000.00元。
2. 2016年-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工程款159,600.00元。
3. 2017年11月,通过法定代表人现金收取治安监控工程收入500,000.00元。
税务部门对该公司的处罚决定:
1. 对该公司追缴税费合计202,206.47元。
2. 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 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再难用大额现金匿藏收入
公司很多不便阐明的资金往来,往往都会用“现金”的方式去处置,毕竟现金可以隐藏资金轨迹。
现金交易也常用于隐藏公司的经营性收入,企业为了隐瞒收入,会要求付款方以“私对私转账”或“现金交易”的形式付款。因为这些收入没有在公司的对公帐号上反映,企业可以逃避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但在大数据的监管背景下,企业高管私人账号的往来,企业大额现金的往来,都会被严加监管,如其偷偷摸摸,赚了钱也不踏实,倒不如经过认真的测算,才决定一些生意是否值得去做。
以下10种行为,可被定义为可疑交易
公司向税局申报的营业收入很小,但银行流水却很大;
公司与高管的资金转入转出有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且有大量的资金活动;
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的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无关的个人汇款。
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总结: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 税局和金融机构的监管也实现了数字化,以往一些公司通过个人账户的大额交易,隐藏公司的实际收入,从2021年起,这种做法行不通了。2022年起央行全面试行数字货币,用大额私账交易去隐藏收入就更行不通了。
合理地规划现金流,合理地进行筹划,不抱侥幸心理,才是正确的经营之道。如果您有关于现金流规划的问题?欢迎咨询GB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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