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驻华代表处
【外国常驻代表处机构 - Representative Office】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Representative Office)是方便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业务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外国常驻代表机构设立资料清单】
外国企业存续两年以上的营业证明(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企业的章程(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文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首席代表/一般代表的任命文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企业的银行资信证明(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首席代表/一般代表的身份证明;
首席代表/一般代表的简历;
注册的场地资料(包括租赁合同和产权证等);
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和工商联络员的身份证明;
设立申请表格;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办理的交付成果】
《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开业通知书》
【温馨提示】
所有签署文件,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公司的首席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必须办理实名认证
(中国大陆人士可以在App办理,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需要到前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