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页 > 案例分析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什么是限制高消费?
创建日期:2019-11-26
来源:粤湾商盟
阅读:1090
更新日期:2024-03-29


 

2019年10月18日,王思聪100%持股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思投资”)资本股权遭法院冻结;11月6日,王思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1月9日,王思聪被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一个月时间,“国民老公”成了“国民老赖”,那什么条件下?公司的债务问题会连累法定代表人或股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触发什么条件个人账户会被冻结呢?

 



l  什么情况下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即对于生效的法院判决,债务人不履行的,就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里的债务人可能是企业,也可能是股东本人。

 


 

l  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会受牵连吗?

 


     答案是:肯定会受牵连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根据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接受信息渠道的特点,除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外,还利用广场、步行街LED屏幕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资料,并在各个社区、村庄发放资料,让群众在第一时间识别身边熟人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利用熟人社会的道德评价压力,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天罗地网”式的信用惩戒威慑。

 

     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credit-squeeze.jpg


l  什么是限制高消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同时规定,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1.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 旅游、度假;   

      7.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l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号会被冻结吗?

 

      答案是:有可能。

 

      原则上,在民事活动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有限公司以其财产范围为限,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其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在法定代表人不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无权查封其个人账户。

 

      但是,如果满足如下两个条件的其中一个,个人账户可能会被冻结:

 

 1.     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资金到个人账户构成抽逃注册资金;

 2.     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有限公司的钱。

 

      如果上述情形被证实,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从而对其个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总结:

 

当企业面临债务问题,且已被法院判决违约生效,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股东或实际持股人将同时面临“列入失信名单”和“限高”的风险。因为站在债权人的角度,他们担心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转移资产,导致他们哪怕法院强制执行也无法收回债务,所以他们会尽力收集证据,尽可能把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个人账号也实施冻结,以提高其追回债务的可能性。


-------------------------


【版权声明】

本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粤湾商盟”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私信或邮件沟通授权事宜,并于转载时在文章开头处注明来源于 “粤湾商盟官网”。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使用该文章中的任何内容。

 

本网站发布的文章及图片,已尽可能对作者来源进行注明,若因故疏漏,造成漏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处理相关内容。本网站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服务时间9:00-12:00 | 14:00-18:00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 促程顾问公司 | 鸣品广告公司 | 伊捷投资顾问 | 德恒企业管理 | 香港文森顾问 | 中科顾问 | vika维格表
粤湾商盟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98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