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专项基金:最高600万
为协助香港企业把握国家「十二. 五」规划的机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2年6月推出「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简称「BUD 专项基金」)。
BUD基金的全称为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 Updating and Domestic Sales,基金设立的用意是协助企业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开拓及发展内地市场业务。
为了给予企业提供更充裕的资金,香港政府再度提升“BUD专项基金”的支持力度,注资15亿港元,并增加每家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由400万港元增至600万港元。
政府于2018年8月将「BUD 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扩大至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市场,其后于2020年1月进一步将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扩大至涵盖其他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的经济体,以协助企业把握经济机遇。
本文会集中介绍BUD专项基金中的“内地计划”。
BUD专项基金的资助范围
BUD专项基金的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发展品牌:主要包括品牌发展策略与计划制订、品牌定位及形象设计及市场调研、品牌推广等;
升级转型:新产品设计、新技术引进、管理体系提升、生产自动化等;
拓展内销:内销市场研究、内销策略与计划制订、内销渠道建立、产品/ 服务推广等。
计划全年均接受申请,申请审批程序现由每季度审批一次,改为全年持续审批处理。
BUD的申请资格和方式
申请资格:所有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
资助上限:每家企业的合共最多可获资助核准项目及最高累积资助金额(「内地计划」 和「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分别为60个核准项目及港币600万元。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港币100万元。
拨款发放:方式1:申领首期拨款;方式2:不申领首期拨款提交项目申请。
项目时间:最多24个月 ( 如推行时间为18个月以上至24个月的项目,企业需提交涵盖项目推行首12个月的进度报告及年度经审计账目。)
BUD并无“代理专属机构”
BUD专项基金官网上强调,此专项基金执行机构并没有委派或指定任何顾问服务公司或机构提供与专项基金相关之收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企业提交申请、制定全盘业务发展计划及执行获批项目)。
任何顾问服务机构/公司曾协助受资助企业制定业务发展计划/实施专项基金所资助项目,并不代表已获政府认可其服务质素及能力。任何顾问服务机构/公司自称获本执行机构认可或指定作推广业务招徕皆属误导及失实陈述,申请人请立即举报,本执行机构将跟进并采取合适行动。
申请企业有责任及时和详实填妥申请表格,并提供所有证明文件。资料不全及不正确或会影响有关申请审理。申请企业误报或漏报任何资料,或会导致有关申请被拒绝,及/或申请企业须全数归还任何已发放的资助予本执行机构。
可见,市场上打着“BUD专属/授权代理机构”名义揽客的,均为欺诈营销。且如果代理机构提供了虚假资料,申请人需要自行承担责任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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