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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创建日期:2020-03-06
来源:粤湾商盟
阅读:1060
更新日期:2024-04-27



l  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是怎么管理的?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Ø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

Ø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

Ø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l  一类,二类,三类分别是指哪些医疗器械?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大概的分类情况如下:

 

  • 第一类医疗器械: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例如,大部分手术器械、听诊器、医用X线胶片、煮沸消毒器、纱布绷带、弹力绷带、橡皮膏、创可贴、拔罐器、手术衣、手术帽、口罩、集尿袋等。

 

  • 第二类医疗器械: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例如,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制氧机、避孕套、针灸针、心电诊断仪器、无创监护仪器、光学内窥镜、便携式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恒温培养箱、牙科综合治疗仪、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等。

 

  • 第三类医疗器械:对人体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例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体外震波碎石机、病人有创监护系统、人工晶体、有创内窥镜、超声手术刀、彩色超声成像设备、激光手术设备、高频电刀、微波治疗仪、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X线治疗设备、人工心肺机、内固定器材、人工心脏瓣膜、人工肾、呼吸麻醉设备、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输血器、CT设备等。

 

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产品,可以直接办理工商登记;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产品,需要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l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何申请?

 

第一步:确保营业执照中,写入了相应的经营范围

 

对于经营范围的表述,有的城市可以由企业自己订制,有的城市必须在工商的系统中选择,我们参考了北上广深的4个系统,增加“I类、II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大概有两个建议:

 

选择一:增加:“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

选择二:增加:“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第二步: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首次备案

 

1.     受理单位:所属区域的政府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2.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相关的岗位技术人员一般不少于4人。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租赁办公场所与仓库,要注意场所是否取得房产证、是否可以办理正常的租赁备案,经营场所租赁备案用途需为办公用途或者商业用途。仓库租赁备案需为仓库用途。如租赁备案为注记备案,则无法申请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或许可。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如果医疗器械需要低温保存,则企业需要配备冷库。

(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需要参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条。

(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3.     所需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原件;

3)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6)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

7)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8)   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9)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10)  授权委托书;

11)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12)  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4.     申办流程

1)    预约申报: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在线预约申报;;

2)   申请:申请人递交申报材料;;

3)   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给予受理;

4)   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5)   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备案; 6、证件制作与送达。

 

5. 申请时间:1-3个工作日;领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领取备案凭证的3个月内,政府工作人员会上门勘查企业的经营条件和贮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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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果没有经营医疗器械而没有申请资质,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刑法》,如果在没有增加经营范围,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情况下,售卖医用口罩和体温计,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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