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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应该谁来担任?
创建日期:2019-09-11
来源:粤湾商盟
阅读:1835
更新日期:2024-04-20



l  不是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都有法定代表人这个概念


     “法定代表人”这个概念并不是每个国家或地区都有,一般是奉行「大陆法系」的国家才有,如中国,日本等。而奉行「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英国、中国香港等,就没有“法定代表人”的这个概念。


     如一家美国公司,它就没有法定代表人的说法,而是由董事会以集体的名义行使代表权力。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由董事会以"会"的名义作出。董事会有权利将其业务经营、事务管理的权力授予委员会或者个别董事行使。



l  法律角度,法定代表人应该谁来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即究竟谁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由股东选定的,其选定范围只能限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这个范围不能扩大

 

      按照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1.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2.  公司破产清算三年内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3.  欠下巨款的债务的;

4.  被公安机关通缉的,或是触犯刑法正在接受刑罚的;

5.  犯罪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五年的。

 

    

l  公司管理角度,法定代表人应该谁来担任?


      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法人在内部关系上是劳动合同关系,在对外关系是代表关系,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不另需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在现实的案例中,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由公司的实际经营股东,管理层的核心人员或核心技术骨干担任法定代表人,如上述提及的,法定代表人不可避免在公司担任核心角色,公司的各种行政登记,税务申报,银行开户,网络平台登记等,法定代表人都必须参与,而且很多城市的政策都要求法定代表人必须实名认证,所以找一位积极参与公司经营,政府部门提出要求时能随时配合现身,并愿意对公司的经营行为出心出力的人做法定代表人是上策。

 


l  可以找个亲戚或朋友代替我做法定代表人吗?


      经过上面的分析,说法定代表人是完全没有风险是不客观的,但孔子也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参与投资和经营的公司,自己都不愿意承担起责任,而把一个局外人卷入其中,这种做法是欠妥当的。况且,责任和权力也是相对的,如果找了一位没有信任基础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就有陷入失控的危险。

 


l  如何处理好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投资人之间的猜忌和矛盾?


      在实际操作中,法定代表人会担心企业出问题连累自己,而企业的股东们,也会担心法定代表人对外胡乱行使职务,导致公司有不必要的经济和名誉损失,那如何让两者都放心呢?


      关键是在于有完善的制度,包括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行政制度,举个例子:


      张三、李四和王五合资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A,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张三占股70%,李四20%,王五10%,但因为王五年轻能干,且愿意全身心投入到新公司,所以大家推选王五作为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公司A在筹备期间,因没有银行账户,各股东到注册资本还未能到位,王五又想尽快大展拳脚,他以公司负责人和拟定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向陈六借款100万元,用于办公室装修、购置办公设备等,王五向陈六出具了一张借条,公司成立后,王五又在借条上补盖上了公司都公章。公司成立后,陈六因急需用钱向公司A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但公司A新聘任的财务主管认为这是王五的个人行为,借条的主体是王五,公司不对债务负责,那么,债务到底应该谁去承担?


      答案是:公司A。因为王五是以公司A负责人的名义借款,而且还在借条上盖上了公司公章,因此债务和利息应该由公司A承担。


      这就反映出股东在合作之前,完善的财务制度有多重要,股东之间哪些钱该花,哪些钱不该花,绝对不能一个人说了算,财务上的混乱可能造成股东之间彼此的猜忌、内耗和矛盾。其次是完善的行政制度,就比如是公章的管理,法定代表人或发起人是否有权自行加盖公章等,应该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制定行之有效的公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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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的区别和联系


      1. 法人:法人是一个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

      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自然人,是代表法人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须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因为法定代表人必须兼任上述职务,所以必将处于公司管理的核心地位。

      3. 法人代表:基于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的,代替法定代表人对外行使职权的人。法人代表可以不止一个,而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个。

 

      举个例子:A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是张三,现在A公司要去上海采购一批设备,张三授权李四前去办理。那么,A是法人,张三是法定代表人,李四是法人代表。

 


l  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要承担法人的一切连带责任?


      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李四在采购的过程中出现人身意外,张三需要承担责任吗?答案是否定的,承担责任的主体是A公司而非法定代表人张三。所以,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可能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个做法是不可取的。

 


l  什么情况下,企业法人的行为会让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所以,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清楚公司的经营行为、纳税行为和资金状况,并保证公司处于正常状态,否则将会承担不必要的连带责任。

 

l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非法行为,公司法人要承担责任吗?


      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张三到了上海,以个人名义借了50万元,公司A需要承担吗?答案是否定的,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作为相对方,在和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打交道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的是他的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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